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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论文发表:工程管理中的安全管理意识培育__期刊目录网,论

所属栏目:特殊教育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量:178   

副标题#e#
  工程管理中的安全管理意识培育
  张雁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工程管理专业06级本科550001
  摘要: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建筑业的劳动力比发达国家更为密集,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大概需要2.5-10倍的工人,事故的数量也比发达国家多得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注的大事,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建设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颁布了诸多的规定和条例,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根本上保护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有鉴于此,我国制定了建筑业安全生产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其中明确提出:以2003年数据为基准,到2010年,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下降20%,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20%,每150万工时死亡人数降低至1人。施工企业和现场安全达标率显著提高,城市达到100%,城镇达到30%。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机制方面
  我国虽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筑安全的法令法规,但相比发达国家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尤其是在监督方面仍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各个主体单位对应付的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即使出现安全生产隐患也不能及时做出应有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针对性不强,对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时不能及时严厉地惩处,同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建筑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三是舆论监督力量不足,对安全事故的报道未能及时和客观,甚至还出现漏报、瞒报、小报的现象。四是市场规范机制欠缺,尤其是业主市场行为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很多业主拖欠工程款,要求承包商垫付资金;承包商由于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会在资金周转上遇到很大困难,从而影响对安全的投入;工人也会由于不能正常领到工资而在心理上产生对立情绪,诱发事故。
  2.2执行方面
  随着各行各业对“安全管理”的关注,建筑行业逐步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更多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再加上考虑到实施安全管理所要花费的高成本,许多施工单位只是口头上讲讲“安全第一”,做表面文章,重生产、轻安全,更注重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特别是安全文化的缺失,仍使建设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起,年平均生产安全投入仅占GDP比重的0.7%,远低于发达国家3%以上的水平,我国的用万人投入率比美国和日本低3倍左右,比英国低5倍左右。我国高发的建筑安全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2003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04年建筑业死亡总人数达到了2789人,2005年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2007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
  三、影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
  3.1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p#副标题#e#》、《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但是,相比美国、英国等完善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的数量还很少,尤其是具体适用到施工阶段的法规就更少了,配套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现有的《建筑法》、《劳动法》等都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而且一些建筑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发布的时间过久,不适合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由于这些原因,造成了工人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3.2意识不到位
  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普遍存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甚至一些企业法人,只给员工下达生产指标,不提供安全保障,甚至出了事故也不认真查处,将安全风险转嫁给分包单位和职工,降低了安全的风险值。在某些大型的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中,施工方盲目追求进度,擅自增加加班点,使生产得不到均衡,工人不能劳逸结合,造成工人身心极度疲惫,进而加大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在某种程度上,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激励机制的缺乏以及对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的不够,加大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的淡薄。
  3.3素质不合格
  在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构成中,大部分来自农村。不少从业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低。面对不利的工作环境和长时间高强度的作业,常出现严重的“三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引发各种安全事故。各种事故背后是对安全的轻视而付出的血的代价。造成这种代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业人员在施工操作中由于不具备合格的素质而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不能在施工操作中体现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这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
  四、安全管理意识的培育
  4.1加强安全意识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正式提到了监理工作任务的议事日程上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
  4.2营造安全文化环境
  推进一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工人先培训后上岗,老工人应定期复训;一线作业人员持“健康证”、“安全基本知识合格证”上岗;加强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等动态管理。试行一线班组长培训上岗制度。培训的重点是法律法规、班组安全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基本知识。通过培训考核,逐步规范建筑业“小包工头”行为。
  开展建筑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落实建筑业各工种等级工培训考核,实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指导督促企业按标准配置班组等级工人数,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素质。在建设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利用农民工集中工作生活的场所搭建学习、教育、培训的平台,对进一步满足农民工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和文化教育等需求,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4.3加大宣传力度
  主干项目开工前,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参加,向参加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项目#p#副标题#e#施工员和工长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班组长应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应细致全面、有针对性,必须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保留一套书面交底记录资料。同时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现状检查验收制度,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参考文献:
  1.陆惠民.工程项目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3-45.
  2、林齐宁.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研究.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7
  3.贾俊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及事故预测分析研究[D].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7
  4.陈世进.对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总结评价的思考[J].石油工程建设.2005,(10):72-73.
  5.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标准体系.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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