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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五委管理组织与制度体系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19-11-30浏览量:225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高质量发展要求,分析现代学徒制存在制度缺失问题,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的视角,提出了“多方协同、一董五委”合作办学和管理机制,对其内涵、组建、管理职能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并进一步提出“互补性”现代学法规制度的建设思路,对保障现代学徒“产教一体”教育发展提供了参考方案。

一董五委管理组织与制度体系

  关键词:多方协同;一董五委;现代学徒;制度体系

  一、引言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明确:“一、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四、建设多元办学格局……。”等主要发展举措。职教20条是对201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要保障高职现代学徒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做好这一点,就必须完善多元参与、多方协同的现代学徒组织管理和法规制度体系。[1]目前,校企双元人才培养仍旧存在产教融合深度不够、企业主体作用不强、载体平台不够健全、教育路径不够优化、过程实施不够深入、考评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路径就是健全新时代现代学徒教育制度和法规、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2,3]为此,本文将针对目前高职校企双元现代学徒培养的制度法律体系和组织管理模式,探索现代学徒教育长效发展的“互补性”法律制度建设体系和“多方协同、一董五委”的现代学徒制教育管理模式。

  二、多方协同、一董五委

  多方协同是指政、校、企、行多元参与,构建现代职业学徒多方协同、一董五委的组织管理机制。一董是一个现代学徒董事会,主要由校企行所(科研院所)等参与办学方的负责人构成,五委是运行管理机构,包括教学标准委员会、教学运行委员会、考试认定委员会、创业孵化委员会、技术创新与服务委员会,分别负责制订教学标准、教学管理、考试鉴定、创业孵化、技术创新和服务等产教一体服务职能。

  三、“互补性”法律制度体系

  从法规制度角度,探索适合我国国情、与现有职业教育体制有效互补的现代学徒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路径,[5,6]创新“互补性”法律制度体系框架和建设思路。对政校协同、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参与、跨界融合、利益驱动下的“互补性”法律制度体系提出建设观点和方法。

  四、构建“多方协同、一董五委”合作办学和管理机制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本院)形成了双元制本土化人才培养特色,建成了“四方协同、一董四委”的合作办学机制,在此基础上,结合电子商务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情况,进一步发挥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深入性,政府牵头,行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五方参与,组建现代学徒跨企业培训中心,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实践创新双元制本土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多元合作办学体制,通过建立企业“产教一体”产教融合教学基地、企业化“双元制”培训中心等跨企业培训中心载体平台,承载现代学徒产教一体的教学任务,将“产学研用训”资源集聚,发挥合力效应,[7,8]构建了“多方协同、一董五委”合作办学和管理机制。如图1所示。“多方协同、一董五委”合作办学和管理机制,实现了“产学研用训”一体化的现代学徒培养机制,立足跨企业培训中心,集聚校企优质产教融合、双元培训资源,有利于实现校企一体、产学并行的教学过程,形成了“行政审批中心”模式的现代学徒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降低了资源内耗、形成了校企命运共同体,吻合新时代高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的产教集成发展要求。

  五、探讨“互补性”现代学法规制度的建设思路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与德国比,存在制度不健全、标准化有待提升等问题,各高校创建的管理体系各不相同、管理制度差异化明显,很难适应高职全面性、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目前我国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开办职业教育基地等形式,鼓励企业和学校协同发展,但因缺乏完善政策和法律制度,很难保障校企合作长久良性发展,以此,必须总结各校成功经验和做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探索新时代现代学徒管理制度和法律体系,明确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组织、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教育标准、经费补贴和收费标准、人才培养和评价等政策条件,采取制度和法律的手段,逐步完善一套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法规制度。主要建议如下:1.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去旧出新、采取制度互补形式,建立现代学徒制教育制度体系架构;[9]2.对利益驱动下的“多元参与、跨界融合”的现代学徒组织建立、审批、支持等程序和政策细化,调动企业、行业和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学徒教育的积极性;3.加快企业学院、企业化校企合作教育基地和培训中心建设,构建多方互动互通的现代学徒教育载体平台体系[10],承载现代学徒“产教一体”的教育职能;4.加快“1+X”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探索“课证融通、岗学交替、岗学一体、以赛待学”等多元化评价体系,保障现代学徒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六、结论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构建校企“产教一体”发展共同体,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制度体系上着手,本文主要从“多方协同、一董五委”合作办学和管理机制、“互补性”法律制度体系角度,对多方参与下的现代学徒“产学研用训”集成一体的现代学徒跨企业培训中心办学和运营机制进行探索,构建了具有普适性的管理组织体系,从制度互补、制度创新的角度,对现代学徒制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四条建议,目的是保障产教运行高效、教学和人才评价有保障。

  作者:朱翠苗 刘慧 单位: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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