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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评教授副教授出书要求

所属栏目:著作发表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01浏览量:201   

  河北省高校评教授和副教授、讲师等职称的出书要求有所不同,这里期刊目录网小编根据河北高校各类职称文件,为大家总结讲师、教授、副教授、思想政治教育教授、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等职称的出书具体要求。

河北省评教授副教授出书要求

  河北省高校教授: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5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上(或为SCI、EI、SSCI收录)发表本专业学术2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河北省高校副教授: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或为SCI、EI、SSCI收录)发表本专业学术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河北高校讲师:参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高等教育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5万字以上/部),同时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2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河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授:公开出版思想政治教育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10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发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术2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河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公开出版思想政治教育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7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发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术2篇以上(其中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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