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称评审中小学教师获正高职称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13-08-23浏览量:353

  近日,在山东职称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烟台市9位教师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据了解,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级别相当于高校中的教授。而过去,山东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相当于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

  山东职称评审中小学教师获正高职称条件

  根据规定,获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条件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教书育人方面,还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

  教学业务方面,须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教研能力方面,须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示范引领方面,须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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